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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2025-11-24 10:05:00       网络编辑:

局各相关科室、执法大队:

   现将秦都区应急管理局《秦都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与刑

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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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惩治应急管理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应急管理工作,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打击应急管理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线索共享、案件移送、执法联动、共同预防”的行刑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能够及时移送,有效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切实提升应急管理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震慑力。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成立应急管理行刑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局行刑衔接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事故调查评估科

长:介宝军

副组长:张超、赵艳龙、姜红东

员:杨维、李凯、骆晨、秦力、柴晓党

领导小组职责:

   1、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负责调查取证,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2、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专业领域的技术鉴定、现场勘查和证据固定。

   3、建立行刑衔接案件台账,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移送情况。

三、行刑衔接的范围与标准

应急管理部门在查处以下违法行为时,经审查,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1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涉嫌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涉嫌危险作业罪: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

4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及其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或出具失实文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5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

6涉嫌非法经营罪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从事高度危险的生产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7其他违反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涉嫌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程序

案件移送

1移送标准:业务科室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应指定2名或以上执法人员核实情况,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经事故调查评估科审核后,报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

2移送材料:批准移送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并附以下材料:

   案件来源及基本情况说明;

   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包括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鉴定意见、书证、物证等);

   涉案物品清单;

   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应急管理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提升专业能力和协作水平。

2、强化经费保障局财务科应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为行刑衔接工作的信息平台建设、联合执法、案件鉴定、培训宣传等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3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宣传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和典型案例,形成“违法必究、犯罪必惩”的强大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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