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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区本级社会组织 年检工作的通知
2025-03-18 13:08:23       网络编辑:

区本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区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等规定,2025315日起至2025531日,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对象

2024630日前经行政审批部门批准成立的级社会组织应参加2024年度年检。


二、时间、程序和内容

1.时间:2025315日至531,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资料。

2.程序:2024年度检查采取线上填报、审核的形式http://org.saxmz.gov.cn/web/login)。

年检单位填写。线上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咸阳市秦都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登记表》。

民政部门初审。线上资料填写成功后,等待民政部门线上初审通过。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线上初审通过后,社会组织应在2025430日前将通过审查的《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报业务主管单位并出具年检意见。

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社会组织应在2025510日前,将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的《年检报告书》及其他年检资料一并送交民政局进行最终结论的审定。

抽查检查。按照有关要求,我们将对级社会组织50%进行抽查。通过实地勘验的方式,对被抽查社会组织的办公场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党组织建设以及业务活动等有关资料进行实地检查、查勘。开展检查前三天,民政局将向抽查对象发送《抽查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时间。

出具年检结论。经严查核实,对年检合格、基本合格的,由民政局在年度检查报告书和登记证书正、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或基本合格印鉴;不合格的,由民政局告知,限期整改或撤销。年检结果,依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3.内容:社会组织基本条件、党组织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人员管理情况及上年度年检整改情况。

三、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年检报告书。线上审核通过后,打印年检报告(一式三份),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年检意见并提交民政部门审核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提交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一份需要提交审计资料的单位由民政部门统一确定。

4.未参加2023年度检查、2023年度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或2024年民政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的社会组织还应提交整改报告。

5.提交社会组织2024年参与乡村振兴及社会公益服务情况工作总结和2025年参与乡村振兴及社会公益服务工作计划,此项内容将作为2024年年度检查一项重要参考依据。

四、注意事项

1.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视为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将按照《社会组织作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3.民政部门将对进行年检的社会组织加强日常监管,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或者举报投诉发现年检报告书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对应的处置处罚。

五、地址及咨询方式

年检系统登录网址http://org.saxmz.gov.cn/web/login

年检书面材料受理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中路1号秦都区政府3326办公室。

联系电话:33229178

附件:1.2025咸阳市秦都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抽检名单

             2.2025社会组织年检业务用户操作指南


咸阳市秦都区民政局

202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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