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陕政发〔2023〕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向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通知》(咸政办发〔2023〕3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向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先行,分期推进
按照“试点先行,成熟一批,承接一批”的原则,我区根据不同街办的经济社会发展、人口面积大小、资源禀赋等实际情况和现有执法队伍人员持证情况,确定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古渡街道办事处、马庄街道办事处为第一批试点单位,于2023年底完成权力下放工作,从2024年1月1日起,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实施,并由其依法行使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实施综合执法;明年上半年完成渭滨、渭西、西兰街办的执法赋权工作;明年下半年全面完成。
二、因地制宜,按需下放
本次权力下放涉及城市综合管理、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直接面向群众、基层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共31项,采取“一街道一清单”的赋权形式,依法下放给街办,确保区级部门放得下,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其中向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下放28项、古渡街道办事处下放29项、马庄街道办事处下放31项(详见附件)。
三、依法下放,依规执法
根据省市要求和我省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规定,按照向各街办下放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人社局等5家区级权力下放单位与街道办事处签订承接事项赋权确认书,并将承接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及实施时间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依法授权街办行使。各行政执法权由街办依法行使的,区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再继续行使,避免出现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
四、强化责任,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指导监管。涉及下放行政执法权的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街办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支持,认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区司法局负责督促指导行政执法权下放的程序和执法规范化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方位监督,指导各街办制定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二是落实执法责任。各街办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明确分管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的职责,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当执法行为,确保合法、有效地行使行政处罚权。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采取“编制保留、人员下派、区属街用”的方式,下放区级执法事项较多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向每个试点街办下沉至少1名持证执法人员,指导协助街办开展为期半年的行政执法工作,采用“师带徒”“以案释法”等方式培训基层执法骨干力量,同时各街办要鼓励现有综合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综合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附件:秦都区向街道办事处下放区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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