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中、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执法及市容环卫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授权拟订涉及全区城市管理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有关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及行业管理机构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及市容环卫管理工作。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区权限划分意见>的通知》(咸政发〔2016〕14号)规定,行使本区城市管理涉及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商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领域共11类130项行政执法职责。
4、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市容环卫管理专项活动,承担全区重大活动相关保障工作。
5、负责辖区非机动车辆停放的规划和管理。
6、负责市容环卫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处理及办理清运和倾倒的许可;指导做好垃圾清运、机械化清扫、道路冲洗和洒水压尘工作;负责市容环境管理经费计划的编制、清扫经费的划拨以及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监督和使用工作;负责编制环卫产业规划,拟定环卫产业政策,组织推广环卫产业重点项目;负责环卫作业、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资金、人才的引进;负责编制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环卫作业设备更新计划、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对行业部门认定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8、负责庭院绿化的管理和执法工作。指导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园林绿化专项执法活动。
9、负责辖区沿街一层商场、地下停车场、立交桥下内涝防治和排洪、排污设施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城区内相关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抢险处置。
10、完成省市每年下达的公厕建设任务,并做好后期维护、管理工作。
11、负责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利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智慧化。
12、承担城市市容环境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13、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的督察工作。
14、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依法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名称:咸阳市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单位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文林西路古渡家园二期南门向西10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单位电话:029-38033011
电子邮箱:qdzfj38033011@163.com
负责人:杜颖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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