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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10-19 10:24:10 来源:

秦都区医疗保障局单位职能

 秦都区医疗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组成部门,下设一个二级单位秦都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省、市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计划和标准。

(二)制定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制定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区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辖区医保转移接续及异地就医管理工作。

(五)组织制定区大病补助管理办法和区脱贫攻坚健康扶贫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区医疗保障经办、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的管理。

(七)负责辖区内拟定点的医药机构考核评估工作和门诊慢病鉴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两定机构的管理(考核)工作。

(八)负责辖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区医疗保障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单位全称:秦都区医疗保障局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市民服务中心2109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办公电话:029-32000665
电子信箱:qdqylbzj@163.com

负责人:刘爱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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