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卫生健康局单位职能
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区委区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卫生健康、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政策,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药事工作,制定全区中医事业发展规划,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推进中医事业的继承与创新。
(三)编制全区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规划和行业服务要素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与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协调卫生健康资源的配置。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公共卫生规范、措施标准和服务规范;承办全区出生缺陷防治技术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妇幼保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管理工作,实施全区公共卫生项目,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负责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宣传教育规划,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
(五)负责制定全区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承担预防接种门诊机构执业许可;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负责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
(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拟定完善生育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活动,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和评估研判,负责人口生育信息统计及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宣传教育规划,开展健康教育,组织开展新型家庭文化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负责全区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监测和避孕药具发放。
(八)贯彻落实中、省、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全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全区各级各类人口计生奖励扶助摸底、统计、审核、上报、资金兑现;全区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核、统计、上报资金监督发放工作;计划生育家庭合作医疗工作。
(九)负责全区卫生健康机构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全区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承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区卫生健康医学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卫生健康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普及应用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外援项目管理。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执法监督;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和消毒产品的日常监管;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备案、日常监督管理和抽检监测。
(十二)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卫生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工作。
(十三)代管区计划生育协会。
(十四)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全称:咸阳市秦都区卫生健康局
单位地址:咸阳市渭阳路中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29-33229157
电子信箱:wsj@snqindu.gov.cn
负责人: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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