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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09-30 10:35:33 来源: 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区的3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咸阳市秦都区邳北王小邓炒货店经营的焦糖葵瓜子

抽检基本情况:

(一)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咸阳市秦都区邳北王小邓炒货店经营的“焦糖葵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故不予立案。

二、咸阳市秦都区邳北王小邓炒货店经营的精品西瓜子

抽检基本情况:

(一)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咸阳市秦都区邳北王小邓炒货店经营的“精品西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故不予立案。

三、咸阳市秦都区好果水果零售店经营的杨梅

(一)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作出以下处理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15.60元;3、处3000.00元罚款。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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