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部门:
依据《咸阳市落实“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助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区发展和改革局拟定了《咸阳市秦都区落实“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助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通过整理汇总各单位和部门的意见,修改形成了《咸阳市秦都区落实“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助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反馈至区发改局(有无意见均需反馈)。
联系人:周琪,33229183(区发改局624室)
电子邮箱:fgjzhk217@163.com。
附件:《咸阳市秦都区落实“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助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咸阳市秦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咸阳市秦都区落实“有需必应、无事不扰”
助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和《咸阳市落实“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助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化“三个年”活动,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发展、舒心经营,现就落实“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助力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用好企业诉求“在线应答”平台
1.发挥咸阳市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的作用,及时处理企业投诉、建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
2.整合优化“陕企通”“咸企通”“咸阳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3.用好区长信箱,及时受理企业诉求。(区数据局牵头负责)
4.完善网络涉企舆情监测收集处置机制。(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二、健全“面对面”交流机制
5.落实“政企早餐会”“政企恳谈会”“亲清月月谈”等工作机制,面对面听取企业负责人意见建议。(区工商联、区招商局牵头负责)
6.坚持“民营企业家活动日”制度,办好“政企直通车”,及时汇总企业反映强烈、普遍关注的共性问题,提出责任单位和具体解决措施。(区工商联牵头负责)
7.建立企业家列席重要会议制度、涉企政策制定征询机制,提高涉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常态化入企问需帮扶
8.坚持领导干部包联帮扶企业制度,创新方式,提高效率,扎实开展遍访“五上”企业、“三送一解”、“双包一解”和“千名党员干部暖千企”等活动。(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营商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9. 积极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惠企利企政策举措,问需问难于企,力争现场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梳理汇总后交由相关部门办理,并限期回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四、完善企业诉求闭环办理流程
10.对企业各类诉求,坚持接诉即应、马上就办,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企业,并做好沟通工作。对涉及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类的诉求,要在法治框架内,最大程度精简证明材料、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实现从“多次跑”到“一次办”。(各涉企诉求承办单位负责)
11.对于复杂或跨部门诉求,承办单位要牵头召开协调会,形成处理建议和化解方案并及时反馈。对暂时无法办理和超出现行政策、法律法规之外的事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各涉企诉求承办单位负责)
12.综合运用“陕企通”“咸企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咸阳营商”等平台及电话、邮箱等线上渠道,拓宽企业诉求反映渠道,构建热点问题研判机制和诉求难题联动机制,形成诉求办理全程闭环,不断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营商服务中心牵头,区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涉企检查调研
13.每年初对“五上”企业各类检查、督导、调研等活动进行整体统筹,实行清单化管理,合并同类事项。除涉及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突发事件、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或上级交办督办、舆情处置等特殊原因外,各类综合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减少赴企业、重点项目、建筑工地开展一般性检查、调研等活动。(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秦都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综合查一次”改革,市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法治框架内,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制定统一检查标准,集中执法检查时间,联动项目属地执法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在建重点项目实施跨部门、跨层级、跨行业的综合监管,有效减少执法频次,提高执法效率,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秦都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建立行政执法“入企扫码”制度,入企检查前要扫码录入信息,形成执法检查数据,实现入企留痕、过程透明、结果互认、执法可溯、违规预警,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区营商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16.非行政执法检查、调研、评比、考核等需要企业配合事项,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归口报批后方可实施(归口报批指下属单位需向主管部门报批)。(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秦都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广运用行政执法检查“白名单”制度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约谈、行政指导、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采用包容审慎监管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秦都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智慧化服务和监管
18.提升“互联网+服务”水平,依托涉企政务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将涉企事项纳入“一网通办”范围,实现行政权力集中进驻、数据资源集中共享、涉企服务集中供给。需要企业提供的数据、资料等原则上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报送。(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
19.加大“互联网+监管”力度,扩大非现场监管占比,构建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监管结果可追溯的智慧监管体系,做到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20.促进“互联网+政策”直达,通过“陕企通”、“咸企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开发布惠企政策举措,包括政策原文、享受范围、办事指南、解读材料、联系方式等,让企业充分享受优惠政策和各类咨询服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七、开展营商环境政策评估
21.每年围绕政策落实、要素保障、政务服务、市场准入、诉求办理等,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征求“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意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营商环境政策评估。(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营商服务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22.及时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反馈,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以评估促进问题整改、以评价促进服务优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营商服务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强化考核激励与问责机制
23.依据《秦都区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专项考核办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目标责任考核、评优树模等挂钩。(区营商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24.对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优秀干部在职务调整、职级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25.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问责机制,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实施、企业培育等重点内容,进行跟进监督、动态监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和问责。(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本措施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发改局承担。在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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