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打好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有效减少臭氧排放,根据《秦都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和《秦都区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方案》精神,现就加强露天烧烤及夜市餐饮油烟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原则
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联合治理、长效巩固”的原则,从4月到12月份,开展露天烧烤及夜市餐饮油烟全面治理行动。
二、治理标准
(一)规范进店烧烤经营。1.所有烧烤炉具必须进店,烧烤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禁止炭火烧烤。2.油烟排放必须达标。
(二)规范设置夜市餐饮。1.所有夜市餐饮摊点产生油烟的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必须在划定区域、时间进行经营。3.所有夜市餐饮摊点要明确管理单位、责任人。
(三)取缔未在划定区域、时间经营的流动餐饮摊点。
三、治理要求
(一)快速安排部署。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推进治理工作。
(二)强化源头治理。广泛宣传露天烧烤给大气污染带来不利影响和开展露天烧烤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采用错时执勤、日常巡查、定点蹲守等措施,加大露天烧烤和夜市餐饮摊点的检查频次。
(四)开展集中整治。突出重点区域、集中经营区域、易反弹区域等,联合相关单位开展露天烧烤集中整治行动,确保辖区无露天烧烤。
(五)建立长效机制。将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问题高发点位不定期“回头看”,保持巡查力度不减、整治力度不减、惩处力度不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确保露天烧烤及夜市餐饮油烟治理取得实效。
(六)做好信息报送。餐饮业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每半月报一次,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管理科(含电子档)。
联系人:王 丹 电话:029-38033015
附件:
1、餐饮夜市清单
2、工作开展情况
3、工作专班情况
秦都区餐饮业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执法局代)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