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20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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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北路与文林西路十字东南角秦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1号窗口
邮编:7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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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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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复合增材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汉仓北路2号 |
陕西卡沃尔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
陕西智仁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赁现有标准化生产厂房,总占地面积2160平方米。将原厂址项目设备搬迁至迁建厂址,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均不发生变化。厂房内按1、2、3跨区分区建设。1跨区设复合增材车间和车间办公生活区,复合增材车间内设复合增材喷涂间、喷砂间、烘箱室、材料备件库房、检验包装室、准备工作室、资料库、质量分析室。2跨区为生产工作区,3跨区设成品库、原材料库、焊接机加区、固废间、危废贮存库等生产设备。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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