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括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食品53批次样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其中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问题及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 微生物污染问题
1.咸阳市秦都区蜀锦宴川菜馆(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茶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咸阳市秦都区老板凳火锅店使用的啤酒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咸阳市秦都区蜀锦宴川菜馆(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骨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咸阳市秦都区老板凳火锅店使用的白酒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咸阳市秦都区京友盒百货便利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6日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