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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持续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 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9-02 09:17:23 来源: 农业农村利局

各涉农街办,局属有关单位: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措施的通知》(咸政办发(2021) 11号)《秦都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措施》(咸秦政办发〔2021〕7号)实施以来,各街办都迅速夯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行动,坚决遏增量、稳妥去存量,分类有序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坚决贯彻中省市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安排部署,深入持续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的重要性。

粮食安全乃“国之大者”。各街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耕地保护责任感、紧迫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严肃性,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的“红线”和粮食安全的“底线”,坚决遏制新增违法问题,稳妥处置存量问题,千方百计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优化和清理腾退力度,确保“十四五”期间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精准精细摸排,全面掌握“非粮化”底数。

要严格落实利用优先序,坚决贯彻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刚性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精准对照“三调”数据,以街办为单位、以村为单元,逐户、逐田块认真排查,全面掌握基本农田利用现状,全面摸清基本农田“非粮化” 类型及面积、已整治基本农田“非粮化”面积、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面积等,登记造册建档、完善工作台账,确保不落一块地、不漏一块田,抓紧建立健全早预警、早制止、早解决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举措。要加强工作台账动态更新管理,每半年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报送一次工作台账变更情况。

三、坚决依法依规,杜绝“非粮化”增量。

要严格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发展草坪、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非法取土、挖田造湖、挖湖造景、堆放固体废弃物、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扩大自然保护区、建设绿化带、设立生态湿地、打造人造湿地公园和人造水利景观等“非农化”转化“非粮化”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实质性违法建设行为,要从快从重严处。对发现的重点案件要进行挂牌督办,快速核实办理,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增量。同时要因地制宜,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有机协调、结构优化的种植业生产格局。

四、坚持多措并举,加快消化“非粮化"存量。

各街办要立足实际,针对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印发前存在的“非粮化”问题,结合产业发展方向、作物生育周期、农业生产条件等设置过渡期,有力有序、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整改,优先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的低产老园、残败果园及撂荒果园尽快制定并严格落实挖除、复耕方案和措施,及时恢复粮食生产功能, 坚决禁止挖改重建;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种苗繁育基地、绿化苗圃,要在苗木出圃后尽快恢复粮食生产。国办发(2020) 44号文件印发后,对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对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要把握好政策落实时度效,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维护好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其他耕地“非粮化”问题的处置,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

各街办要建立主管领导牵头,相关人员参加的协调推进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研判问题,清单化、事项化、时序化、责任化推进“非粮化”整治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在技术层面上,要建立防止耕地“非粮化”动态监测通报机制,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协作沟通,强化耕地源头管理和用途管制,综合运用地理信息技术和卫星遥感手段,搭建撂荒地、耕地“非粮化”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动态监测监管并实时通报。在人防层面上,要建立健全基层耕地网格化监管机制,切实发挥耕地保护“田长制”作用,明确各级主体责任领导,落实村级巡查员,确保地块监管责任到人、机制常态。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不断加强耕地种植情况动态巡查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快速整改清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2个工作日内报送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政策宣传层面上,要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多途径、多手段、全覆盖进村入户,继续深化“非粮化”整治工作政策宣传,积极营造全员参与的氛围。同时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做深做细群众工作,稳妥有序推进,防止因“非粮化”治理工作引发舆情热点。要探索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督查”“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形式,织密织牢管控网络。在工作调度层面上,要建立健全通报约束机制,各街办耕地“非粮化”工作专班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加强组织调度,听取工作汇报,谋划重要政策,决定重大事项,每半年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报送防止耕地“非粮化”治理落实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对工作推进较慢、网络舆情较高、迟报漏报、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

(秦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举报电话:32000930)





                                                                   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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