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相关街道办事处:
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同意, 现将《咸阳市秦都区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咸阳市秦都区劳动就业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咸阳市秦都区组织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咸阳市秦都区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咸阳市秦都区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咸阳市秦都区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咸阳市秦都区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咸阳市秦都区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咸阳市秦都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站位抓落实。区级“八组一办”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相关街办要把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三农”领域推进“增量提质、高点开局”的有力抓手,从胸怀“国之大者”、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过硬举措确保衔接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推动秦都“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任务落细落地落实。
二要统筹安排抓落实。区级“八组一办”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标市级9个有效衔接专项实施方案,结合我区级实际,进一步创新、拓展、细化任务落实体系,制定完成区级有效衔接专项实施方案。各专项实施方案确定的2021年和5年过渡期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市区两级有效衔接任务落实体系上下联动,协调统一。
三要创新载体抓落实。区级“八组一办”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相关街办要围绕5年有效衔接过渡期的各项任务,紧扣有效衔接工作主题, 结合“三农”工作实际,对目标任务、落实措施、政策保障进行归纳梳理,通过明晰的思路、有效的抓手、务实的载体,把有效衔接各项任务归成类、排成队、理成条,确保有效衔接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更具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充分体现秦都特色。
四要示范引领抓落实。区级“八组一办”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相关街办要充分挖掘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特色优势,筛选一批示范村、示范园区、示范项目、示范典型,采取资金捆绑、项目倾斜、政策支持、领导包抓等方式方法,推动示范点探索实践,找准路径,重点突破,培育壮大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诠释全区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用成功经验凝聚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引导广大农民在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上行稳致远。
五要强化考核抓落实。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月报告、季通报、年度考核”机制,各工作组成员单位每月向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汇总梳理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市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专项工作组每月向市级对口工作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区级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成员单位和相关街办的督促检查力度,每季度对成员单位和相关街办工作开展情况作出考核评价并报区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严肃认真的考核通报机制,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凝聚活力,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谱写秦都乡村振兴追赶超越新篇章。
咸阳市秦都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5日
咸阳市秦都区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关于成立咸阳市秦都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通知》(咸秦字〔2021〕51号)要求,为认真贯彻中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全面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进一步强化乡村产业发展举措,着力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质效,坚决夯实农民增收产业基础,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农业农村工作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增量提质、高点开局”为统揽,围绕聚要素、优结构、提质效、保增收,全面实施绿色高效“吨粮田”粮食保安、高产高效“万元果”质效攻关、百万元农村合作组织培育发展、品牌强农等,深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着力构建多点发力、多极增长农民增收新格局,为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策稳定。保持产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由重点支持贫困户向支持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农户普遍受益转变。
——坚持联动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促进城乡资源合理流动,推动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协同发展,加快形成区、街办、村层级分明、功能有效衔接的结构布局。
——坚持依靠科技。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农业和农民,加快科技创新,推广先进模式,提高产业聚集度和产品知名度,实现产业效益与规模、质量与数量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坚持富民为先。发挥资源优势,提升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坚持常抓不懈。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科学谋划,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产业稳步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加快构建以“粮果菜茶”等优势主导产业引领,乡村产业实现基地规模化、科技集成化、加工精细化、营销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全产业链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到2025年,创建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区域公共品牌。全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6∶1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优势特色产业提升行动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防死守粮食安全根基,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全区粮食常年种植面积稳定在6.4万亩以上,总产稳定在2.5万吨以上。实施绿色高效“吨粮田”粮食保安工程,优化粮食种植结构,提高良种覆盖率和种业水平,推广优质粮食绿色高质高效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等集成技术,推动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逐步形成种植结构合理、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技术完备的高产、优质、高效现代粮食生产体系。2021年计划建成绿色高效“吨粮田”0.5万亩,到2025年计划建成绿色高效“吨粮田”2万亩。(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发改局、自然资源秦都分局,各有关街办负责)
2.推动果业产业提档升级。以实施高产高效“万元果”质效攻关工程为契机,着力优化果业产业结构、布局结构、品种结构,加大标准规范、绿色防控、防灾减灾等集成技术推广,做大做强黄桃产业和时令水果产业,加快果业产后整理,推进果业提质增效。到年底,全区水果种植面积稳定在2万亩,其中高产高效“万元果”果园发展到0.3万亩。到2025年,全区水果种植面积保持稳定,果品优果率达到85%以上,果农人均收入达到1万元。(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发改局,各有关街办负责)
3.加强动物产品监管。落实源头管控、排查监测、检疫监督、产品调运等措施,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有关街办负责)
4.推进蔬菜产业提质增效。加强蔬菜产业基地建设,加大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种植模式引进、示范、推广力度,集成推广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构建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的蔬菜产业体系,进一步巩固提升蔬菜产业优势。2021年蔬菜面积稳定在0.9万亩,产量达到2.9万吨以上。到2025年蔬菜面积稳定在1万亩,产量达到3万吨以上。(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发改局、自然资源秦都分局,各有关街办负责)
5.做优做强区域特色产业。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扶持壮大泾渭茯茶、辣木茯茶、秦都红薯、帝王红葡萄等区域特色产业,推动集约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培育一批优势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专业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发改局、自然资源秦都分局、区文旅局、区供销社配合,各有关街办负责)
(二)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1.提升农产品加工产业。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统筹发展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储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推进产后商品化处理,减少产后损失,提升附加值;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发展精深加工;开展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创建活动,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提升主产区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和精深加工水平。到2025年,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8%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超过80亿元。(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工信局,各有关街办负责)
2.扶持农产品流通产业。统筹规划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加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力度,引导供销、粮食流通、大型商贸企业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体系建设,改造升级重要流通节点和产区批发市场,推进加工、流通、储运与消费有机衔接,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产业体系,着力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短板。2021年,全区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储藏能力达到10万吨;到2025年,累计争取储藏能力力争达到20万吨。(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各有关街办负责)
3.积极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发展一批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打造一批跨区域合作、同业协同发展的联合社,培育引进一批种养加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有影响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年培育家庭农场5家以上,创建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家,每年新增年收入100万元、50万元以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各3家左右,新增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个以上。到2025年,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均达到100家,年收入100万元以上和50万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组织分别发展到10家、10家。(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供销社,各有关街办负责)
4.推动产业园区化发展。紧抓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机遇,集聚资金、技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抓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培育扶持一批特色突出、链条完整、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区和产业融合先导区,示范带动经营主体和农户发展品种多元化、技术集约化、生产设施化的高产、优质、高效特色产业,促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到2025年,力争创建1—2个省级产业园、5个市级产业园。(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科技局,各有关街办负责)
5.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将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紧密挂钩,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开展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合作,鼓励各类主体建设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园区,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发展生产,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企业、合作社和脱贫户、小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格局。到2025年,打造1个市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分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大程度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收益权和分配权。坚持党建引领,稳步推进“三变”改革,健全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多形式盘活集体资产,多路径支持村集体经济壮大。鼓励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村到户,让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千方百计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自然资源秦都分局、区乡村振兴局,各有关街办负责)
(三)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统筹谋划。立足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优化乡村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统筹城乡产业培育壮大,加快形成空间格局与产业布局结合、产业优势与发展特色协调、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融合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体系。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加快农业农村水、路、电、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农业生产生活设施条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区发改局、区工信局、自然资源秦都分局、生态环境秦都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交运局、区乡村振兴局,各有关街办负责)
2.实施品牌强农工程。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在产品方面深入抓好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在生产方式上积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秦都特色优势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积极开展名特优新产品申报认定,持续推进果、菜、茶等优势特色农产品营销宣传推介行动,以泾渭茯茶、辣木茯茶、秦都红薯、帝王红葡萄等农业品牌为重点,办好“农高会”和“农民丰收节”等农业盛会,积极参加各类农业展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展销活动,加大秦都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良好的农产品销售环境。(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各有关街办负责)
3.推进绿色生态生产。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支持发展节地节能节水农业,着力改善生产条件,提升抗风险能力。聚焦农业节本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加强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抓好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加大深耕深松、有机肥、新型肥料、秸秆还田等绿色技术示范推广,改良土壤、提升地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应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控等绿色防控技术,推进科学用药、专业化统防统治,提升防控质量效果。强化农业生产气象预警能力建设,及时防范处置各种自然灾害,切实减轻灾害损失。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生态环境秦都分局、区气象局、区供销社,各有关街办负责)
4.强化农业科技引领。深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加强与西北农大、咸阳职院联合协作,发挥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作用,开展重大核心技术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特色产业科技竞争力。强化联络协调,优化服务保障,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家技术服务团高效运作,夯实农业科技支撑基础。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加快重大技术推广应用。将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逐步调整转化为乡村振兴指导员,力争每个行政村都有1-2名乡村振兴指导员。(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乡村振兴局,各有关街办负责)
5.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加快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农村集聚、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向农村延伸,搭建能人返乡、企业兴乡和市民下乡平台,落实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办特色种养、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创业创新主体培训,提高创业技能。(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税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金融办、秦都农商银行,各有关街办负责)
(四)加强乡村产业政策支持
1.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乡村产业振兴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并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向乡村产业倾斜,加大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品牌支持力度,对带动农户特别是脱贫户较多的新型经营主体优先给予政策支持。落实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民生保障普惠性和兜底救助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管理平台,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适度增长。(区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街办负责)
2.强化金融工商支持。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农村金融体系,调整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产业发展及新型经营主体信贷支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更好满足乡村产业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积极拓展农村产权权能或抵押担保贷款,支持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农业农村设施设备使用权等依法抵押贷款,加快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建设,用好用活保费补贴政策,逐步拓宽保险覆盖面,提升保险风险保障水平。鼓励引导工商资本等社会资本到农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加强工商资本跟踪监管,引导监督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财产权益。(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自然资源秦都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妇联、区金融办、秦都农商银行,各有关街办负责)
3.完善落实用地保障。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厂矿废弃地及“四荒地”,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进一步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自然资源秦都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各有关街办负责)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乡村产业发展人才引入机制,加大重点产业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培育一批富有活力的乡村产业带头人。强化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培训,培养返乡创业“领头雁”,示范带动更多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农民技能素质提升工程,完善农业农村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各类主体产业发展能力和生产经营水平,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150人次。深化农业农村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落实基层农技人员职称评审支持政策。(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教育局、区乡村振兴局、团区委、区妇联,各有关街办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和主体责任,把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要任务,摆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中之重来抓,围绕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强化资金项目支持,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工作专班,细化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夯实工作责任,有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要保持工作队伍稳定,对产业发展落后、集体经济薄弱的村,优先选派驻村工作队,明确产业发展帮扶职责。建立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及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从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强化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区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街办负责)
(二)强化考核调度。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把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重视、成效突出的街办,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组织领导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街办和部门进行通报问责。建立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衔接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信息调度,开展督导检查及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区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街办负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产业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干部群众产业发展能力。及时总结推广乡村产业发展经验做法,推广一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和发展模式,挖掘一批社会各方帮扶产业发展的生动事迹,讲好乡村产业振兴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持续开展产业发展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治理,进一步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构建产业振兴有效衔接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区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街办负责)
咸阳市秦都区劳动就业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关于成立咸阳市秦都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通知》(咸秦字〔2021〕5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就业优先理念,按照“稳定就业总量、扩大就业增量、提升就业质量”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全区劳动就业有效衔接工作高质量开展。2021年底前,全面落实稳岗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农村未就业劳动力实现就业。2022—2023年底前,在巩固现有区内外劳务交流协作关系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质量,强化返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建设,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服务帮助更多有就业创业能力、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不断扩充就业容量。2024—2025年底前,持续扩大村级劳务组织建设规模,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坚持职业培训与企业转型、乡村振兴、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不断优化培训措施,创新培训形式,使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得到及时高效的就业创业服务和培训指导,促进当地群众就业水平稳中提质,全面提升就业稳定性,确保乡村振兴高质量推进。
二、目标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调查,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根据农村群众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分类提供就业服务,拟定就业计划,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提供便利出行服务。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帮扶基地、爱心企业吸纳就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类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就业和培训机会。用好现有各类劳务协作机制,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建立常态化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做好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开展有组织转移就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经营性的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按规定对跨省就业的群众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结合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整体进展情况,发挥本地域资源禀赋、文化特色、产业基础优势,培育、创建、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转移就业规模,提高转移就业质量。5年内组织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2.5万人,同时立足本地特色,全区推荐上报1至2个劳务技能品牌项目,参加省市劳务技能品牌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劳务品牌的影响力,服务支持更多人口转移就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妇联,各街道)
(二)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平等就业服务,进一步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兴建村级劳务组织,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人岗对接等就业服务延伸至行政村。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数字人社”建设,提升服务精准度。做好农民工稳岗和返岗服务保障工作,将农村低收入人口作为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残联、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
(三)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围绕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千村万户”增收计划、百万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发展、“品牌”强农等乡村振兴重点工程,积极挖掘就业潜力、提供创业机会,发布用工信息,组织联合招聘,不断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提高就业承载能力。(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发改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区残联,各街道)
(四)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加快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乡村集聚、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向乡村基层延伸,搭建能人返乡、企业兴乡和市民下乡平台,落实支持乡村创业创新的市场准入、金融服务、用地用电、社会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增强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支持经营优势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鼓励农民在电商平台设立网店创业增收。积极建设返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持续激发群众创业热情,提升群众创业成功率,帮助乡村能人、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引导更多青壮年农民工、退伍返乡军人返乡创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工商联、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团委、区妇联,各街道)
(五)扶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在城镇地区从事个体经营,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通过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家政护理、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物流配送等服务业,帮助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在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过程中,积极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帮助农村人口增加务工收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区交通运输局、区供销社,各街道)
(六)精准实施技能提升。鼓励支持各类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培训。健全培训监督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持续强化退伍返乡军人、农村低收入人口(含具备条件的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帮扶工作力度。跟进全区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和域内产业发展,开展针对性培训,保障项目用工需求。依托本地特色专业工种优势,打造劳务技能品牌,服务支持农民工转移输出就业。利用“科技之春”、“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活动,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加快农民增收步伐。根据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需要,组织新职业、新业态工种培训。培育返乡创业带头人,鼓励带动更多返乡能人创业兴乡。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2021年全面开展校企合作培训,引导企业组织参加“以工代训+X”培训,力争培训后取得职业证书,实现技能稳岗、技能增收。5年内培训农民工8000人次。(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联、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科技局、团区委,各街道)
(七)持续提升培训实效。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坚持职业培训与企业转型、乡村振兴、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不断优化培训措施,创新培训形式,提升培训实效。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劳动力培训意愿,制定就业创业培训计划,实施就业创业培训项目,落实梯级培训补贴。落实好高素质农民素质提升“5大工程”相关工作,围绕乡村能人、有创业计划的大学毕业生、退伍返乡军人等重点群体,分类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加快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依托参加“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等大型活动,打造一批靠技能就业、靠就业致富的先进典型,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2021年做好首届“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预选赛选手选拔工作,确保参加全部竞赛项目,推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服务支持乡村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供销社、区妇联、各街道)
(八)强化社会保障支持力度。加大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力度,扩大参保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引导更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享受政策保障。建立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增强失业保障能力,助力减少农民工因失业返贫现象。加强部门协同,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活动,通过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宣传,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因工伤致贫返贫。持续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成果,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畅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联、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各街道)
(九)提升农民工维权工作水平。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推广工作,持续推进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力度,大力实施欠薪治理行动。夯实“政府主导、人社部门统筹、行业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有效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织牢保障网,为农民工工资权益维护提供“保护盾”。深入推进在建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和根治欠薪工作,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21年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全区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进行全覆盖检查、指导,全面排查欠薪隐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残联、区工商联、区发改局,各街道)
三、组织保障
(一)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全媒体平台推送、下乡服务等途径,大力宣传促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提高政策知晓度。依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等各类基层干部队伍培训平台,推广宣介就业创业服务政策,不断夯实末端工作力量。广泛挖掘就业致富典型案例,讲好就业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动输局、区工商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区商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街道)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区委《关于成立秦都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设计,优化政策供给,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工作责任,劳动就业有效衔接工作组和区级各成员单位每月通过正式文件向区工作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区工作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工作研判会,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确保过渡期内劳动就业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动输局、区工商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团区委、区供销社、区妇联、区残联,各街道)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街道、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抓好乡村振兴的头等大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密切协同配合,结合职能职责,精心筹划,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区劳动就业有效衔接工作组办公室将常态化对各街道和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通报,持续传导压力,倒逼各类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各项衔接工作高质量推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动输局、区工商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街道)
咸阳市秦都区组织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关于成立咸阳市秦都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通知》(咸秦字〔2021〕5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现就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村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2.工作思路。持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基层保障政策,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书记抓衔接,做好软弱涣散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选派管理考核工作,优化各级组织和帮扶干部职责和任务。
3.总体目标。推动村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农村各类组织和群体,村级党组织领导地位不断巩固加强。村民自治制度规范有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面覆盖,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架构健全、力量充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二、重点任务
1.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2021年,进一步夯实街道党工委和村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在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整镇(办)过硬、整县(区)提升”活动,创建示范区、过硬街道。“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整镇(办)过硬、整县(区)提升”活动,突出政治功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大力整治“村霸”、宗族势力和黑恶势力。(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等相关部门)
2.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农村工作运行机制。2021年,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制度,提倡由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十四五”期间,持续全面推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规范落实村级其他组织定期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保持党员在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的比例。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在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探索推行联村共建、村企联建、产业党小组等模式,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加强村级党组织对服务群众资源的整合利用,公共服务,资金项目和重大事项,由街道党工委指导、村级党组织严格把关,坚持“四议两公开”,不断增强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号召力。(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区妇联等相关部门)
3.实施农村带头人优化提升计划。2021年,结合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换届,坚持“双好双强”选人标准,采取“留、选、引、任”等方式,吸引返乡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人员以及产业致富带头人等优秀人员回村任职,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向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区级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定期对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研判,坚决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和“村霸”现象的人员清除出村干部队伍。开展村干部全员轮训工作,确保每名村党组织书记每年接受一次区级以上集中轮训。落实新招录选调生到村任职要求。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完善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街道领导干部、考录机关公务员、招聘街道事业单位人员等制度。持续从返乡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人员以及产业致富带头人等优秀人员中培养后备力量,每村动态储备1-2名后备力量。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选派、管理、考核工作,确保驻村人员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4.培育乡村振兴的党员骨干力量。2021年,做好农村领域发展党员工作,加大从返乡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人员以及产业致富带头人等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鼓励共青团、妇联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妇女干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加大农村领域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每个村每年至少培养1名35岁以下入党积极分子,每2年至少发展1名预备党员,对连续2年以上未发展预备党员的村级党组织予以提醒警示、进行重点整顿。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保持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强化党员教育培训,组织涉农部门街道开展党员冬春轮训、实用技术培训,党员普遍掌握l至2 门实用技术或致富技能。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注重把农村青年党员培养成脱贫致富能手,注重把优秀脱贫致富能手培养发展成为党员,力争每名有能力的党员都能成为乡村振兴带头人或科技致富带头人。党员教育管理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完善“承诺、践诺、积分、评议”一体化党员管理做法,引导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中发挥作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余热。(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科技局、区科协等相关部门)
5 .提升村民自治实践水平。2021年,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规范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和工作方式。“十四五”期间,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加强村民自治,健全村级组织及其成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等机制,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推进农村民主协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行村级事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明确和规范协商内容、主体、形式、程序,搭建“有事说事”的常态化协商平台,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建立村务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村务档案归档、保管和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6.加快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十四五”期间,结合全市出台的《加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鼓励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产业发展、服务创收、资产盘活、资源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大力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不断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科技局等相关部门)
7.深化群团组织改革。2021年,结合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配齐配强村级团组织干部、妇联干部,调动基层群团干部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十四五”期间,以提高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和扩大有效覆盖面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引导基层群团组织紧密配合街道党工委和村级党组织工作,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党组织将基层群团组织建设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不断提升群团组织成员素质,大力支持群团组织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扶持发展一批青年农民、女性专业大户,表彰一批先进青年、巾帼标兵,激发队伍活力。(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
8.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202 1年,推动小农户分散经营向多元主体合作经营转变,把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村“双创”平台,引导党员致富带头人、返乡高校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科技人员等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十四五”期间,扶持建设一批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民主、运行机制完善、利益分配合理、市场信用良好的示范农民合作社。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建立产业联盟和合作社联合会,探索多种合作经济形式。积极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市场化参与村级事务。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等基层社会组织深入乡村振兴领域奉献爱心,履行社会职责。(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委统战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科技局、区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三、保障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增强行动自觉,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定期研究、定期推动、定期督查,有序推动组织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2.夯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实际,主动担当作为,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方案中的任务职责,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层层夯实责任,精心谋划工作,不断做好政策的衔接和工作的过渡。
3.加强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任务分工,主动加强与上级行业部门、本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深入学习领会上级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推动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强大合力。
4.强化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推动工作落实的浓厚氛围。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期间的宣传报道,全方位展现成就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让群众感受到榜样的力量。
咸阳市秦都区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关于成立咸阳市秦都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通知》(咸秦字〔2021〕5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工作机制,引导人才资源向基层一线汇集,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到2021年底,建立引导人才投入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推动乡村人才结构趋于合理、人才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基本满足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到2025年,全区基本建立起机制完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乡村人才支撑体系,为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注入源头活水,在乡村形成人才、资金、技术、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培养乡村人才
1.实施现代农民培育工程。2021年,继续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作,全力抓好“千村万户增收计划”农民培训,以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等为主要对象,以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及农产品供求信息发布等现代农业技术、公共信息服务和特色产业发展培训,培训服务农民不少于2万人次。“十四五”期间,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开展全产业链培训,支持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利用现有网络教育资源,加强农民在线教育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等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等)
2.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21年,积极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培训的指导意见》,完善骨干教师“高标准”域外培训和全员“普惠化”提升培训机制,形成国家省市区校五级培训体系,加快建成省市区三级名师工作室,预计完成中小学教师培训2000名、骨干校(园)长50名左右。“十四五”期间,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继续实施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等。加大乡村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精准培养本土化优秀教师。深入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健全乡村教师发展体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团区委等)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2021年,开展全区医疗卫生相关专业人员的主要培训和业务指导、举办相关专业领域学术会议,进一步强化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学术研讨力度以及专业技术理论水平。优化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十四五”期间,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支持城市三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办乡村诊所,充实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鼓励免费定向培养一批源于本乡本土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卫生健康工作队伍,改善乡村卫生服务和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等)
4.实施乡村建设人才培育工程。2021年,开展人才需求摸底调研工作,并对住建系统具有工程设计、建设、管理资质的优秀人才下街办指导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加强住建系统人才振兴队伍建设,培养造就懂设计、懂专业、懂建设、懂管理、懂技术的专业人才队伍,组织选调优秀人才下街办指导、挂职锻炼,助推住建系统专业人才下乡进村活动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搭建服务平台,畅通交流机制。实施乡村本土建设人才培育工程,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培育农村住房建设辅导等专业人员,提升农村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及农村住房建设管护水平。(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
5.加强乡村其他领域专业人才建设。2021年,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乡村工匠培训和职称评定办法,结合我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或传统手工艺等,组织开展乡村工匠项目培训。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等,传承发展传统技艺。探索鼓励依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各级党校、农业广播电视大学等开设乡村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和课程,针对性培养充实我区专业人才队伍。“十四五”期间,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带动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发展。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政策体系,培养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农村电商人才、农村经营管理者、社会工作者、乡村工匠等各类专业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二)畅通人才服务乡村机制
1.用好用活政策引育乡村人才。2021年,结合秦都实际,支持引进农村急需紧缺的产业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推动引进乡村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按照相关政策优先予以激励扶持。“十四五”期间,培育支持10名符合发展要求、引领和带动作用明显的乡村振兴人才,给予每人1万元的课题研究、成果转化经费支持。加大农业专业人才聘用力度,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以及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选聘一批产业紧缺、农民急需的特聘农技员,到乡村一线开展服务,并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津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等)
2.支持鼓励大学生服务乡村振兴。2021年,落实好《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实施办法》,重点扶持区域机关招录公务员,经市级公务员招录主管部门同意,可结合实际适当放宽相关条件,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到村任职、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落实基层一线公务员考录政策,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适当降低门槛和开考比例,允许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3.引导支持各类专家人才服务一线。2021年,继续开展“专家人才下基层”服务活动,组织农业、医疗、教育、科技等系统专家服务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攻关、人才培养、技能培训,助推乡村振兴。依托优势产业,坚持产业振兴与人才振兴协同发力,持续建立特色产业专家工作站,吸纳本土优秀人才和高校专家驻站,帮助开展技术攻关、人才培养、技能培训,汇聚乡村振兴人才力量。评选表彰第二批“秦都区特色产业专家工作站”,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向产业聚集、向一线流动。“十四五”期间,探索构建乡村振兴人才链。建立以高校专家教授团队+专业技术人才+乡土人才为主体的三级人才链,统筹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拔尖人才等资源,形成职责明确、优势互补、高端引领的人才梯队,以人才链服务产业链,助推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科技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等)
4.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2021年,持续深化科技特派员管理制度,优化服务导向,坚持政府选派、市场选择、志愿参加原则,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拓宽科技特派员来源渠道,落实待遇政策,调动科技人员服务积极性,逐步实现各级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完善优化科技特派员扶持激励政策,持续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支持力度,推广利益共同体模式,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5.支持引导本籍人才投身家乡建设。2021年,落实《关于加强秦都籍在外专家人才联系服务的实施意见》,实施本籍在外专家人才回归工程,广泛加强与在外专家学者、经营管理领域等专家人才常态化联系,以情聚才、乡情引才。全力提升“硬环境”、优化“软环境”,在项目审批、征地用地、证照办理等方面,靠前服务,及时办理审批手续,有效促进人才回乡、信息回传、资金回流。“十四五”期间,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专业人才等各类乡贤,在街道村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参与乡村治理、引资引智、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等方式服务乡村,鼓励有条件的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后返乡定居服务基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广泛设立乡贤榜,开展最美乡贤评选活动,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行政审批局等)
(三)加大乡村人才激励保障
1.提高乡村人才公共服务水平。2021年,做好乡村人才分类统计,加强乡村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和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大力发展乡村人才服务业,引导市场主体为乡村人才提供中介、信息等服务。“十四五”期间,完善乡村人才认定标准,依托各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打造高水平的乡村人才服务体系。组织用工企业就地就近招聘,依托村委会等建立长期招聘代理服务点,定期组织乡村专场招聘会,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农村劳动力供需见面会。(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民政局等)
2.健全乡村人才分级分类评价体系。2021年,坚持职称评审面向人才、面向市场主体,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技术人才等职称申报渠道,拓展评审范围、完善管理方式,全力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公开化、公平化,探索实行“评聘分离”新机制,有效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十四五”期间,积极执行落实中省市关于农业农村领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相关文件。探索推行技术标准、专题报告、发展规划、技术方案、试验报告等视同发表论文的评审方式。(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
3.建立乡村人才激励奖励机制。2021年,落实对乡村人才待遇倾斜,对区级和街道事业单位聘用的急需高层次人才,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予以倾斜,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所需经费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中单列,不作为单位绩效工资调控基数。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增长长效联动机制,参照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核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十四五”期间,在乡村人才评价标准上,增加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基层工作年限的评价权重,适当放宽标准条件,将部分乡村高层次人才推荐纳入“三秦优才卡”服务范围。对在基层一线表现卓越、有较强致富带头能力的人才,在评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时适当倾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将乡村人才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认真对照方案中的各项部署要求,主动作为,压实责任,紧抓时间节点,细化任务清单,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点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负起本部门、本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责任,加快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直接推动、专职科室和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注重统筹谋划,密切衔接配合,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基层干部以及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召开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调研座谈,及时掌握乡村人才工作进展,解决工作难题,不断充实完善人才振兴方案。乡村人才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其工作要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要定期汇报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进展及成效,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人才工作政策部署、推进乡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各类人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先进事迹。通过优秀人才评选、创新创业比赛、职业技能大赛等途径,选树一批乡村人才先进典型,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政策扶持,共同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咸阳市秦都区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关于成立咸阳市秦都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通知》(咸秦字(2021)51号)要求,为了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以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政治为引领、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促保障、以德治扬正气、以智治强支撑,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乡村振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
(二)工作思路。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体制机制,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探索建立“党建+五治融合”的治理模式,推动构建以党建为核心、政治为引领、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智治为支撑的“五治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乡村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平安乡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乡村和谐稳定。
(三)总体目标。2021年,有序推进乡村社会治理规范化建设,街办、村综治中心硬件设施达到“四有”标准、信息化建设达到“六化”规定要求,农村技防设施应用率达到100%,流动人口和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全面加强,农民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力争到“十四五”末,乡村社会治安防控、公共法律服务和“大调解”体系基本形成;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新进展,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机制
1.完善党建引领机制。2021年,高质量完成村“两委”班子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按照区级重点培训、街道全员培训要求,分层分类抓好村干部培训。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在区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和村“两委”候选人区级部门联审制度,严防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提高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质量。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同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党员承诺、践诺、评议、考核制度相结合,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坚持向街办、村派驻包联法官制度。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制度,鼓励非村委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实行村“两委”干部回避制度。到“十四五”末,村“两委”班子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对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共建共治共享的善治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形成。(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单位分工负责)
2.完善民主协商机制。2021年,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政治、关心国家民主建设、积极参政议政的作用,搭建沟通协作平台,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推进“互联网+监督”,建立“线上线下”公开互动机制,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公益事业建设等重大事项;健全完善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促进政治参与有序化,确保更多层次的政治参与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到“十四五”末,街道、村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核心作用基本建立,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协商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分工负责)
3.完善社会协同机制。2021年,明确各群团组织承担社会治理的职责任务,发挥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组织群众和广大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工作。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推动企(事)业单位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鼓励引导企业更多地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到“十四五”末,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健全完善,街道服务组织联合会、村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基本建立,实现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不低于50%。推动涉农街道100%的成立村服务组织联合会、村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推动驻地企(事)业单位参与乡村社会治理,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基本建立。(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分工负责)
4.完善公众参与机制。2021年,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推动街道、村积极创建平安建设志愿品牌。借鉴“网上枫桥”经验,通过网络问政等方式,搭建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的网络平台。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到“十四五”末,汇集至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农村地区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3%。每个街道设有志愿服务站,至少有1个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分工负责)
5.完善法治保障机制。2021年,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效推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校园文化等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统筹推进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和重大项目依法决策机制,规范执法权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查处惠农资金发放、集体资产管理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培训对象向村民小组长和农户延伸。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和“法律进乡村”等活动。因地制宜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出一批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法治文化作品。加强街道司法所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完善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畅通农村司法渠道,建立直达农民身边的联系咨询机制,引导农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到“十四五”末,街道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100%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责任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等单位分工负责)
6.完善科技支撑机制。2021年,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扎实推进“雪亮工程”、综治中心建设,完善以“网格+”为基础的“9+X”综治网;以“雪亮+”为牵引的综治视频指挥调度“雪亮工程”视频网;“五治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网。研发实施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App,扎实推进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发挥“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的全科网格员作用,每个网格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网格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三定”目标。到“十四五”末,综治视频指挥调度系统、综治信息“9+X”、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广泛运用,更好发挥收集信息、流转事件、快速处置的作用,实现更全面的互联互通、更深入的社会感知、更准确的信息反馈和舆情应对,提高社会治理服务效率,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大数据局、区科技局、区网信中心等单位分工负责)
(二)健全乡村社会治理工作体系
坚持政治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谋划、设定、规划更高水平乡村社会治理建设思路、治理任务、治理路径,健全完善党政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参与、多方责任共担、多种机制共振、多项资源整合的乡村社会治理新体系。
1.健全维护政治安全体系。2021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落实街办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打击力度,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加强基层反邪教宣传教育,积极做好邪教人员转化,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工作。依法打击处理“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扎实做好涉邪教风险预警与处置,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依法防范处置利用宗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到“十四五”末,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反奸防谍责任体系基本建立,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分工负责)
2.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2021年,推进以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建设为重点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互联网+警务”,扎实推动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全区农村实现全部覆盖。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持续开展“黄赌毒”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治安混乱地区专项整治。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不断加强对特殊行业管理,以及重点人员管控。深化无黑无恶无乱“三无”创建活动,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扎实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新型犯罪和跨区域犯罪。不断壮大辅警、保安、巡防员、综治协管员、治安信息员、治安中心户长等群防群治队伍,佩戴“红袖章”开展巡逻防范。到“十四五”末,以“雪亮工程”为主体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本建立,建立不低于常住人口1%的专兼职平安巡防队伍。(责任单位: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网信中心等单位分工负责)
3.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2021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农民群众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严格落实街道、村矛盾纠纷“日排查日报告、日研判日落实”的工作制度。深耕党建引领、源头治理、多元解纷“三三制”诉源治理和“枫桥派出所”创建工作模式,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发挥基层干部、基层组织和群防群治作用,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等突出问题,逐件逐人逐事建立矛盾纠纷详细清单台账,分类动态管理。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社情、舆情和公众诉求的监测分析,积极做好评估预防,排查化解等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司法所和村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综治组织优势,健全婚姻家庭纠纷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扎实做好涉军、涉众等特殊利益群体政策落实、教育稳控等工作。到“十四五”末,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基本建立,街道综治中心与信访接待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一站式”解纷等基层服务体系实现互联互通,矛盾纠纷线上解决广泛运行应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区信访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卫健局、区网信中心等单位分工负责)
4.健全公共服务管理体系。2021年,推动法院立案系统、检察服务平台、公安综合窗口、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组织延伸至基层,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统筹推进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打造集党务、村务、政务、商务、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以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互联网+政务”,促进网上政务工作下沉到村。贯彻落实三级以上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有关文件要求,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济和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精神障碍患者收治中心建设,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发挥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作用,严防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加强戒毒、康复场所建设,落实病残吸毒人员监管责任,做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落实刑满释放、社区矫正、涉邪教等人员帮教衔接机制,落实社会闲散青少年监管、教育、关爱措施。加强街道综治中心心理咨询室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三失人员”关爱服务,努力把各类社会不良心态和苗头隐患疏导在早、化解在小,防止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坚决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依法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的监管,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有害信息,建设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净化网上政治生态。到“十四五”末,以街道综治中心心理咨询室为主体的社会心理服务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全面建成运行,常态化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0%,精神障碍患者和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建设完备,收治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团区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残联、区司法局、区网信中心等单位分工负责)
5.健全应急安全管理体系。2021年,开展应急管理建设,加强街道应急综合指挥平台系统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完善突发案(事)件、重大公共卫生、重大疫情传染病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重点人员排查、危爆物品查控等综合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预防重大安全风险,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面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强化对乡村公用服务设施(村委会、老年活动室、垃圾处理站等)质量安全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乡村基层综合性应急处置队伍,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妥善处置各类敏感舆情,营造良好舆论生态。到“十四五”末,行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健全完善,对重点领域、部位、环节、人群的动态监测与实时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街道应急综合指挥平台系统建成运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信访局、区网信中心等单位分工负责)
(三)夯实乡村社会治理根基
将推行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贯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始终,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模式,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
1.以政治为引领。选优配强街道、村党组织班子,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积极调动各方力量有序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来。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乡村治理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将广大人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决心,转化为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力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存之于心、固之于制、见之于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乡村振兴局、区网信中心等单位分工负责)
2.以自治增活力。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激发主体活力,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性作用,加强群众性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各类规则,正确引导村级各类组织在村级事务管理中发挥作用,健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优秀村规民约评比活动,年内评选推介一批优秀村规民约民主管理成果。完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制度,鼓励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支持运用“一事一议”机制开展微治理、微建设、微服务,引导群众明是非、辨善恶、守诚信、知荣辱。制定乡村社会治理责任清单,建立村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推进完善村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建立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等议事协商载体。(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司法局、区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分工负责)
3.以法治促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保障作用,健全完善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深度融合发展“法治+科技”“法治+旅游”等“法治+N”系列创建活动,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把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融入基层党建链、跨越发展链、群众兴趣链、乡风文明链、创新服务链;将群众关注的基础建设、产业发展、环境整治、社会治安、精神文明、法律问题等集体公共事务和各类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诉源治理范畴,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无缝隙、全覆盖诉源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依托综治“9+X”信息系统平台,准确掌握各区域纠纷状况、纠纷解决成效、纠纷解决力量配置等情况,及时调配化解力量,制定应对多元化解措施。建立能人“调解库”,将善于调解矛盾的乡贤、德高望重的党员、处事公道的群众、群众认可的能人、退休司法工作者吸纳为调解员。(责任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分工负责)
4.以德治扬正气。充分发挥德治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构建具有秦都特色、彰显时代精神、体现秦都文化的德治体系。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调动各类资源、运用多种形式,扎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弘扬和培育新时代社会主义新风尚。深入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通过乡贤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发挥好基层党员干部、社会能人、“五老”等人员德育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组建志愿者队伍,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规范、优秀传统民俗、先进典型榜样,弘扬崇德向善、文明有礼、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引导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培育新型公民,涵育文明乡风。持续推进“道德模范”“最美入物”“身边好人”“乡贤能人”“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创树活动,定期开展“秦都模范”评选,弘扬公序良俗,引领文明风范,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以典型示范带动推动乡村文明建设。(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分工负责)
5.以智治强支撑。扎实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街道、村和网格资源、服务、管理权限,促进基层组织与网格化服务管理紧密融合,整合部门“网”、“员”,建立一支“多元合一、一员多用”的全科网格员队伍,承担党建、政法、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食品药品、安监、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的基层网格管理工作,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一网运行,全域覆盖”。将在线纠纷解决系统与办案系统跨界融合,形成“接→核→派→办→交→评”全流程的闭环服务,推行网上陪审、“指尖法院”,延伸12309检察服务业务,推行网上智慧警务,建立网上调解民间纠纷群众性调委会组织,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化解、正能量在网上聚合,确保社情民意“零盲点”,矛盾纠纷“零激化”,社区服务“零距离”,共建共识“零障碍”。(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大数据局、区科技局、区网信中心等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乡村社会治理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区上成立以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党英群为组长,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宋文伟为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法院、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信访局、区科技局、区大数据局、区网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把乡村社会治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结合职责任务,把工作任务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督导落实。加强目标管理和督导检查,各街办、各部门每年要抓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打造一批治理体系健全、治理能力突出的典型案例经验,并及时向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创新项目和经验做法,工作组对责任主体完成乡村社会治理目标任务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情况。
3.加强财力保障。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投入保障机制,落实乡村社会治理经费,每年列出一批乡村社会治理的重大项目推动实施,加大对“雪亮工程”、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政法单位、街道心理咨询室等项目建设的经费投入,真正发挥强大作用,切实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整体水平。
4.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墙报、标语、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方式,大力宣传乡村社会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感受乡村社会治理成效。发挥电视、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咸阳市秦都区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关于成立咸阳市秦都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通知》(咸秦字〔2021〕51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具体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职责任务,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关于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抓实5年过渡期内文化振兴的各项目标任务,调整优化相关政策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优化农村教育,着力提升农村科技水平,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释放和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浓厚氛围。为实现全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再立新功。
二、主要任务
1.统筹推进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牵头负责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全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内文化振兴相关工作。研究部署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和乡村旅游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文化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检查5年过渡期内文化振兴政策衔接和措施落实。研究制定乡村振兴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调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培育树立宣传各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文化振兴工作经验。(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
2.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区委宣传部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振兴工作中的牵头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3.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文化振兴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努力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升农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到2025年,全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实现标准化均等化,乡村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乡村文化人才支撑力明显增强。乡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乡村文化发展更具活力。(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4.持续开展“美丽乡村 文明家园”建设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美丽乡村 文明家园”建设的“十个一”为载体,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新时代文明新风。建立善行义举榜及乡贤文化骨干队伍,开设道德大讲堂,大力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
5.大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选活动。积极开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自强励志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实现“村村有模范、村村有好人”,用群众身边的典型和案例示范带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6.深入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工作。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乡风评议活动,大力弘扬勤劳致富、勤俭持家传统美德。广泛宣传勤奋进取、自强自立的先进典型。修订完善婚丧公约并纳入村规民约,遏制农村婚丧陈规陋习,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问题。宣传移风易俗的积极意义,使新时代文明新风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
7.深入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志愿服务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时长记录、嘉许回馈、保险保障等制度,建立完善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社会化工作模式,加强农村志愿服务队(站)、志愿服务岗建设,完善农村街办“志愿服务网络”,实现每村都建立一支不少于10人的志愿服务队(站),80%以上的农村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岗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在农村扎实开展。(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
8.纵深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制定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方案,成立区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及其办公室,指导街办和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加强对各街办所属实践所站建设和工作开展的指导、调研,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作成效。推广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的先进典型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9.大力发展乡村文化旅游。收集、整理和发掘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开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发展特色乡村旅游文化产业。大力发展乡村文化旅游、现代化农业观光等文化产业。深入挖掘山水生态、农耕文化、农事体验、特色种植、古村古镇等的旅游价值,开展一村一品的乡土特色品牌文化建设,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造就乡村文化自信,以助推乡村振兴。以农旅融合发展为切入点,深度挖掘乡村旅游传统文化和有发展潜力的旅游景点,加强宣传推广和招商引资工作,带动全区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和产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看秦都”全国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0.丰富乡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要按照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实现标准化均等化要求,进一步加强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文体广场、文化舞台建设。积极推进城市文化资源向乡村倾斜,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图书服务网络和文化活动服务网络,面向乡村开展“流动书架”“流动舞台”等流动服务,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加快农家书屋数字化进程,开展 “全区农民读书节”等全民阅读活动。以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传统节假日为重要节点,广泛组织开展秧歌、社火、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持续开展戏曲进乡村工作,深入推进“一村一年一场戏”活动,大力实施乡村文化惠民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秦都分局)
11.打造乡村特色文化品牌。立足我区优势文化资源,加大我区乡村特色文化品牌创建力度。区级公益文化单位要广泛开展“广场周周演”“农村文化艺术节”“农民读书节”等深受乡村群众喜爱的群众文化活动,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区级乡村文化品牌2个以上。立足弘扬特色文化,在现有文化品牌基础上,创新打造1-2个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文化活动品牌。各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要立足增加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充分挖掘当地优秀文化资源,打造1-2个特色文化品牌,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举办10次以上群众文体活动,村(社区)每年举办3次以上较大规模群众文体活动。全区每年累计开展乡村(社区)文化活动不低于500场次,受惠乡村群众不低于50万人次。(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2.推进乡村题材文艺精品创作。组织作家艺术家深入乡村振兴一线,紧扣乡村振兴主题,创作推出一批优秀的影视、音乐、美术、话剧、戏曲、小品和短视频作品。继续实施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工程,完善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奖励政策,完善乡村题材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选拔和推广机制,鼓励农村题材文艺精品创作。对思想内涵丰富、艺术质量上乘、群众喜闻乐见、具有秦都文化特色的乡村题材精品佳作进行扶持和奖励。要定期举办原创群众文艺精品汇演和评选等活动,加大力度推进乡村群众文艺精品创作。(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区乡村振兴局、区文联)
13.传承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利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花会、灯会、庙会等民俗活动。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继续开展乡村非遗线索普查,对具有重要价值的非遗项目进行抢救和保护。加强乡村非遗保护传承。加大对乡村优秀非遗项目的扶持力度,对纳入市级名录的乡村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进行资金补助。广泛开展非遗传承传习活动,组织非遗进校园、进景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加强“乡村记忆”工程建设,建立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加大对农村历史街区、传统民居院落和生产生活民俗的挖掘保护,建设一批乡村记忆博物馆、陈列馆。(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
14.大力发展乡村民俗旅游。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示范村为抓手,依托乡村自然风光、乡土风情、民俗文化、古镇古村、现代农业等资源,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乡村旅游环境,丰富乡村旅游产品。加强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文化创意、互联网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规范化、特色化、精品化发展。打造2条以上精品乡村旅游线路,推出一批乡村旅游文创商品。(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5.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产业。组建农村文艺队,培养农民文化骨干、民间艺人、乡土艺术家,让农民自办文化;扶持文化能人,提供必要的创作和活动经费,支持他们创作文艺作品、开展文化活动。保护和传承富有关中地域特色的传统手工艺,积极开发民间艺术、民俗表演等项目,培育有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发展传统艺术与现代设计相融合的文创产品,做大做强我区民俗文化产业。推进乡村文化与旅游融合。引导利用古民居、古遗址、古村落、古街发展文化产业项目,在文化遗产、节庆赛事、养生文化、民俗文化、名人文化等方面进行创意开发。搭建乡村文化产业融资平台。扶持发展农村广场舞队、庄户剧团等民间文艺社团和业余文化队伍发展,培育农村文体团队。(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
16.继续实行公共场馆免费开放。全区城乡所有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街道、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继续实行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全部免费开放。让人民群众不出村就可读书看报,参加文化活动,满足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7.全方位、分行业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业科技需求为导向,全方位、分行业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培养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农民、专业人才和乡村工匠。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农业专家、农技人员紧扣农时季节广泛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和农产品供求信息、农村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发展培训,整体提高村民文化素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8.积极实施科技助农行动。广泛宣传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政策,全面落实《咸阳市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方案(2021-2025)》,到2025年,在全区开展各类科技培训累计100场次以上,培训技术骨干500人次,培训农民1万人次。持续开展“双百服务”行动,实施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行动。积极开展“科技五下乡”“科技之春”“科技活动周”活动,通过开展科技创新专题讲座、科技培训,组织专家实地指导等,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在农村推广转化和应用。总结推广表彰一批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和成功经验,利用媒体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19.强化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线,持续加大乡村教育投入,加强乡村人才培养。加强对失学、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的动态监控,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0.着力加强农村科普工作。以开展农村科普活动为抓手,着力加大科普资源的供给支撑,增强农民的科学素质和生产技能。结合“科技之春”宣传月、全国科普日等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大宣讲、大调研,送思想、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科协)
21.深化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依托咸阳特色文化品牌,引导青年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统文化传承。将贫困青年、进城务工青年及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支持“流动少年宫”等项目建设,保障重点青年群体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选树优秀青少年典型,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等推选活动。以六一、建队节等重大节庆日为契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组织“习爷爷教导记心中”“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青年更好传承红色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秦都地域特色文化。(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育局)
22.统筹推进全区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各类建设的风貌规划和引导,保护好村庄的特色风貌;引导特色保护类村庄划定历史文化保护范围。指导有条件的街办开展“多规合一”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2023年以前在市级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试点范围,以点带面推动全区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完成全区“多规合一”实用性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编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秦都分局)
23.持续开展家庭教育系列活动。多渠道,全覆盖地宣传家庭教育、优良家风、法律维权、健康常识,用文化引导、用典型激励、用家庭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坚持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有机结合,发挥典型激励作用,积极做好“三秦最美家庭标兵”“三秦最美家庭”的评选推荐工作。组建秦女子巾帼宣讲团,持续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大宣讲、最美家庭大宣讲系列活动,普及和推广科学的家教理念和家庭教育知识。广泛开展妇女技能培训、家庭教育、婚姻家庭服务和帮扶救助服务等活动,增强妇女持家致富的真本领,打造妇女儿童工作的新亮点,传播妇联正能量,为培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面貌,提高乡村文明程度贡献妇联力量。(责任单位:区妇联)
24.加强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村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全区十四五普法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25.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落实公共体育均等化要求,扩大基层群众体育服务供给。加强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社区体育器材、健身器材配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引领全民健身新时尚。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升乡村群众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26.强化对农村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管控力度,防范和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
27.持续做好文化振兴宣传工作。发挥区乡村振兴局的主体作用,收集、整理和挖掘各街办及区级相关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践工作中形成的创新做法和经验材料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宣传好中省市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工作,通过公众号、网站、简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并择优推荐中省市乡村振兴部门及有关媒体。区级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辟专栏、专题节目、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采访报道活动等形式,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成就经验、脱贫致富典型和美丽乡村建设典型宣传。广泛宣传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用群众身边的典型和案例示范带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做好社会面氛围营造和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
28.做好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责任单位: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导向。实现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乡村持续发展繁荣的内生动力和核心保障,以乡村文化振兴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是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铸魂工程。各牵头、成员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文化振兴工作,从战略高度重视乡村文化建设。要切实把握好有效衔接工作的正确方向,精心研究、吃透弄懂中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央“一号文件”等重要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各级部门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各牵头、成员单位要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细化落实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强力部署推进,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化“三看三查三巩固”成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树牢大局观念,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密切协作、整体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机构、机制等方面抓好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有效衔接工作增量提质、高点开局。
(三)立足全员参与,夯实工作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做好引导群众、动员群众、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夯实专兼结合的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引导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激发群众参与本村本乡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文化建设,要通过建设新平台、采用新技术、开拓新渠道,挖掘地域文化资源,丰富文化生态,有效整合城市和乡村文化资源,活跃乡村群众文化活动,激活内生动力,使其自身产生造血功能。
咸阳市秦都区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关于成立咸阳市秦都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通知》(咸秦字〔2021〕51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工作目标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围绕乡村建设行动,聚焦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实施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到2025年底,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并实现粪污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
2.农业绿色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用“长牙齿”的硬措施,确保到2025年,全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耕地质量平均比2020年提高0.3个等级,资源利用更加节约高效,农产品产地环境更加清洁。
3.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入实施乡村生态保护和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完善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4.生态资源价值实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自然资源的科学利用水平,提高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效益。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乡村生态振兴规划。
1.编制乡村生态振兴规划。
结合全区实际,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科学编制全区乡村生态振兴规划。(区发改局牵头,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街办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进一步拓展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加快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和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回头看”。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积极推行分类减量先行治理模式,创建一到两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2021年、2025年,全区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自然村比例分别达到 85%、90%以上。(区治霾创建办牵头)
严格农村地区工业项目的环境准入,防止污染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生态环境秦都分局牵头,区工信局配合)
3.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因地制宜,做好农村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在有条件的村引导户用厕所进院入室。全面加强已改造农村学校厕所的日常运行管护。组织开展农村旅游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培训、检查,持续抓好农村旅游公共厕所系统管理、地图标注和示范性建设。加快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厕所粪污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遴选一批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典型范例。到2025年,85%的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配合)
4.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以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街办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地区村庄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省市级下达的治理提升任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对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分期分批有序开展整治。(生态环境秦都分局牵头)
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营造沿渭河村庄宜居水环境。将农村沿河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5.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立足各街办各村不同基础条件,以日常清洁保洁为重点,突出“八清一改”,以实现村庄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为目标,深入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村庄清洁干净整洁村、重点达标村、示范样板村“三档村”创建,建设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加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巩固提升工作的督导、检查,完成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区卫生健康局牵头)
做好我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实施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夯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和绿化美化,巩固提升农村公路建设成效。(区交通运输局牵头)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巩固提升受益人口10.45万人。持续深化农村供水建后管护体制建设,夯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加快农业水价改革推进步伐。2021年和2025年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率分别达到93%、95%以上。(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继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因地制宜开展庭院、村庄、路渠绿化,对街道、巷道、学校等村庄公共用地,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绿化,营造围村片林。(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6.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围绕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农村道路养护等重点工作,指导各街办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多样化运行管护方式。(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治霾创建办、生态环境秦都分局、区交通运输局配合)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指导各街办做好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奠定坚实组织保障。(区民政局牵头)
健全管护队伍,引导农民投工投劳,鼓励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设立乡村保洁员、设施管护员、公厕管理员、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分别牵头)
(三)推进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工程。
7.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程。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综合防治,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调整种植结构与布局,因地制宜推广各项旱作节水技术,在渭北地区建设粮食作物、蔬菜和果树高标准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开展水肥一体化、软体集雨窖补灌、抗旱抗逆及生物全降解膜等旱作节水新技术培训。(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依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围绕粮食安全,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开展详细调查,建立例行监测制度,按照省级土壤监测工作的安排,持续做好省控点土壤及农产品样品采集、制备、流转、检测及报告编制等工作。2021年,全年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到2025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均达到中、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考核要求。(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8.农业节水工程。
加快中小灌区节水改造、农田水利设施、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使用污水灌溉导致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土地,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9.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
在种养密集区域,探索整区域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现农业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健全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组织开展督查和跟踪评估。推广绿色、高效、使用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加快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开展畜禽规模以上养殖场(小区)污染综合治理,确保到2021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10.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工程。
集成推广水肥一体化、机械深施等施肥模式,鼓励和推广使用有机肥,集成应用全程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发展病虫害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2021年、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普及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分别达到30%、40%以上。(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11.农膜、秸秆资源化利用工程。
严控生物质露天焚烧。夯实区、街办、村三级网格管理责任,实行线上热成像视频监控与线下网格员巡查联动管理,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有效解决秸秆等生物质露天焚烧问题。(生态环境秦都分局牵头)
深入开展农膜回收行动。按照源头减量、依法治理、多元化共治原则,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建立健全回收体系。2021年全区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2%以上。(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全面加强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农作物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培育发展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和果树枝等原料利用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2021年和2025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2%、93%以上。(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发改局等参与)
(四)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12.国土生态修复和重大地质灾害陷患工程治理。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强化预警预报,夯实群测群防责任,各隐患点避险演练、宣传培训实行全覆盖。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对已发现的威胁人员密集区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并销点。(自然资源秦都分局牵头)
13.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推进渭河、沣河等重要河流的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农村水生态修复保护,建成一批生态型涝池。(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以强化湿地公园建设为重点,加强湿地保护恢复,充分发挥湿地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治污减霾、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14.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
加快渭河流域及关中水系恢复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十四五”期间,为了实现我区地下水开采动态平衡,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按照省、市要求,开展超采区综合治理。(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15.重点区域绿化工程。
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功能多样原则,尽可能不砍树、不挖山、不填水,实现山水林田湖草与城镇、乡村有机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依托中省林业重点工程,实施和巩固完善直观坡面、乡镇街道、直观面坡、旅游景点、环城绿化和重点出入境口等重点区域绿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16.持续推进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做好勘界定标,制定管控措施。(自然资源秦都分局牵头)
(五)推动实现生态资源价值。
17.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用水权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参加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以政府补偿为主导、多种市场化补偿机制为补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区发改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生态环境秦都分局、自然资源秦都分局等配合)
18.增加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
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鼓励和引导农村电商企业、快递物流企业使用绿色包装和减少电商、物流件的二次包装,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街办、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强化统一领导和部门协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建立起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督导机制、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奖惩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跟踪评测和考核监督,确保实施效果。
(二)强化财政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公共财政、各类涉农资金向乡村生态振兴倾斜。区政府要统筹安排相关渠道资金,用于乡村生态振兴。
(三)广泛动员参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鼓励采取整区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推动基层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动员相关单位、社会组织等捐资捐物或结对帮扶,倡导新乡贤回乡参与乡村生态振兴。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乡村生态振兴、绿色发展的理念、政策、路径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和技术模式,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参与乡村生态振兴的良好社会氛围。
咸阳市秦都区乡村规划建设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关于成立咸阳市秦都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通知》(咸秦字〔2021〕5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乡村规划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房、生产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社会事业实施等建设作出规划安排,依规开展建设。按照城乡“多领域融合、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共同繁荣”的原则,达到重点突出、梯次合理、特色鲜明、相互衔接要求,加快乡村建设行动步伐,打造一批环境优、生活好、乡风美的美丽宜居村庄,到“十四五”末,达到示范引领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效果。
二、任务安排
(一)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试点编制工作
负责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统筹考虑全区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建设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等因素,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合理布局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区工作安排部署,建立工作台账,抓好任务落实,发挥好村庄规划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的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村庄规划。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既要合理确定村庄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充分体现自然地理格局优势,有效保护历史和乡村风貌,又要合理确定村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耕地保护等规划布局,确定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分类梯次推进,使村庄规划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按照中省市有关村庄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及相关编制导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我区具体工作方案,于2021年8月10日以前就工作方案及工作台账上报至区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组。(区住建局、自然资源秦都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卫健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医保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等相关部门配合)
2.依据村庄分类,摸底调查村庄规划。要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需要,依据区域发展动态实情,摸底调查“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情况。按照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全市村庄规划工作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摸底调查表》,摸底排查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庄,建设需求量大的集聚提升类村庄;摸底排查暂未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急需的地方;摸底排查已编制完成“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和县域发展实情,须进一步完善提升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摸底排查新一轮搬迁撤并类村庄。于2021年8月10日以前就现有村庄规划摸底调查情况上报至区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组。(自然资源秦都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
3.发挥试点作用,适时扩大村庄规划试点范围。要在现有村庄规划试点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规划引领、助力乡村振兴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村庄规划试点工作。要及时依据上位规划的管控要求和指标控制,对试点村庄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也可在市级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村庄规划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村庄规划工作,并于2023年以前完成全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区级各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供规划编制所需资料和相关数据。(自然资源秦都分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等相关部门配合)
4.督导村庄规划落地执行情况。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业务指导,积极稳妥、科学有效推进全市“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督导区村庄规划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就已经编制完成“多规合一”村庄规划行政村,加快审批备案工作,并在乡村振兴发展中依照“多规合一”村庄规划进行合规性许可和建设。(自然资源秦都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分类推进乡村建设,打造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根据全区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负责编制区级《乡村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对农房、生产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社会事业实施等建设作出规划安排,依规开展建设。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按照聚集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要求,分类推进乡村建设,打造一批环境优、生活好、乡风美的美丽宜居村庄。
1.启动乡村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组织编制实用性《乡村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按照聚集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的要求,分类推进乡村建设,打造一批环境优、生活好、乡风美的美丽宜居村庄。(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等相关部门配合)
2.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按照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共同缔造”理念,全面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活动。2021年,创建1--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实施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环境质量提升5年行动,力争全区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整治的自然村比例达到85%,到2025年达到90%。(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等相关部门配合)
3.开展农房建设质量提升行动。2021年,在开展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基础上,推进抗震烈度7--8度地区的农房抗震改造(试点)提升工程。“十四五”期间,引领全区农房设计和建设水平高质量发展。(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强化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的责任担当,切实扛起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下势推进工作落实。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措施务实、目标真实、工作扎实。
(二)夯实工作责任。为了统筹做好全区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要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周密谋划、严密部署、监督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督考核。要把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开展及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作风不扎实、敷衍塞责等造成一定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咸阳市秦都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关于成立咸阳市秦都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通知》(咸秦字〔2021〕51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工作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具体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始终把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作为重要工作,突出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城市弱势群体长效帮扶机制,为推动全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落实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以农村“两不愁三保障”、城市“三有”和安全饮水为核心,持续加强脱贫群众、边缘群众、突发严重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和跟进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现平稳有序过渡。保持全区“1+6”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各项包抓机制继续保持,进一步深化产业、就业、消费等开发性政策帮扶,确保政策不断档、工作不脱节。逐项分类优化调整衔接政策,促进群众长远稳定增收。
(三)总体目标。2021年,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积极对接市级行业部门,及时调整优化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措施。按照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架构和组织体系,加快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工作组内部联络协调、推进落实、督促检查等相关制度机制。经过5年努力,到“十四五”末,全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有序转入乡村振兴新阶段。
二、重点任务
(一)始终把产业就业帮扶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环节。一是要继续加大产业工作的帮扶力度,不断发展壮大区域特色产业。要深入实施“千村万户”增收计划和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持续做大做强我区苹果、蔬菜等区域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优势小众产业,由支持到村到户产业为主向到镇到村带户为主,推动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生产,同步加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分拣分级等配套设施建设和品牌认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聚焦建设绿色高效“吨粮田”、攻关高产高效“万元果”、培育发展百万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着力打造一批定位清晰、优势明显、效益良好的产业示范基地、优质产业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要优先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乡村旅游等示范项目。二是要鼓励引导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发展,不断深化生态、养老和旅游帮扶,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优化利益链,促进城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要坚持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产业扶持政策,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二)不断加大就业帮扶工作力度,推进就业帮扶工作提质增效。在就业方面:一是要全面推广“党支部+脱贫能人+贫困户”帮扶工作模式。全力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有效化解疫情影响,全力做好就业各项工作。二是要结合市场用工需求和劳动力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项目、落实资助政策,推动就业意愿、就业能力与就业岗位实现精准有效对接。三是要鼓励辖区企业充分吸纳脱贫群众就业,引导有创业意愿的脱贫群众积极创业。四是要通过举办“春风行动”以及每月一至两次的各类招聘会,大力开发治污降霾、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公益性岗位,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脱贫群众稳定就业,确保我区困难群众稳定就业。五是要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作用,对目前已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务工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坚决兜住稳定就业底线,防止脱贫劳动力因失业返贫。六是要进一步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及时落实转移就业交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切实提升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水平。不断拓展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等各类就业渠道,加大“以工代赈”“雨露计划”实施力度,积极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三)继续深化对教育帮扶工作的投入。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夯实“七长”责任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二是要继续落实精准资助、送教上门等教育帮扶政策,确保低收入家庭子女上学无忧。三是要高度关注应届初中、高中毕业脱贫家庭子女继续教育,确保应届毕业的脱贫家庭子女继续接受职业教育。四是要继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助学特别是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脱贫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持续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力度。一是要严格执行脱贫人口住院、门诊保障报销等相关政策,确保我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全面落实。二是要全面落实医疗保险财政补贴要求,确保脱贫群众参保率为1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严格推行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以及慢病签约服务、大病集中救治等各项制度。三是扎实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并轨工作,落实好各项健康扶贫政策,确保实现城乡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二次商业保险、居民大病医疗补助、大病救助保障“四重医疗保障”。四是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疗保障局)
(五)继续做好残疾救助工作。一是要下大力落实好贫困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就业补贴等各项政策落实,促进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二是要切实抓好贫困残疾人就业培训项目,力争使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进一步提升贫困残疾人就业能力。三是落实好贫困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四是积极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项目,推进“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等项目落实,提升贫困残疾人生活质量。五是继续加大贫困残疾人临时救助、精神病患者服药和住院补贴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减轻贫困残疾家庭生活负担。(责任单位:区残联)
(六)继续加大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力度,切实消除住房安全隐患。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全区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和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情况排查,综合采取新建、修缮、租赁等方式,多途径解决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问题,切实消除住房安全隐患。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城区困难群众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分配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城区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七)全力做好兜底保障工作。一是要进一步织密织牢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社会福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留守(空巢)老人六张保障网,落实渐退帮扶、分类施保政策,对收入不稳定、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高的脱贫户,及时跟进临时救助政策。二是要充分发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作用,积极探索居家养老、互助养老等城乡养老新模式。对鳏寡孤独、无人照料的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推行寄托供养。确保已脱贫户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切实杜绝返贫事件发生。三是要用足用活用好单人保、渐退帮扶等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兜底保障各项政策,提升兜底保障工作质量和水平。特别是对因病、因灾、突发事件或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要通过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保障其基本生活,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八)扎实做好消费帮扶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积极动员带动增收效益明显的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工作落实。二是持续加强“三专”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网购平台、电商平台、政府采购等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实现有机结合,鼓励引导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积极采购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消费帮扶新模式,持续带动广大群众增收致富。三是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要求,进一步拓展深化消费帮扶模式,推动建立完整的产品利益联结、质量监管、品牌营销等支持体系,带动群众增产增收。(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街办)
(九)持续抓好商南县对口帮扶工作。继续加强与商南县沟通联系。紧紧围绕商南“茶、菌、果、畜、游”以及电子商务、特色养殖等,选准选好帮扶项目,动员全区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和人才交流,加强秦都与商南区域合作,圆满完成区域对口帮扶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继续加强商南县食用菌项目资金投入,确保2021年300万项目帮扶资金落实。二是继续加大产业项目投入,帮助商南县10个乡镇发展庭院经济。三是继续抓好就业帮扶工作落实,积极吸引商南县贫困群众来秦就业。四是继续做好消费帮扶工作落实,圆满完成2021年消费帮扶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等)
(十)不断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要聚焦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成果,坚持事前预防和跟进帮扶两手抓,通过农户申报、入户走访、平台监测等方式渠道,结合民政、教育、医保、住建、人社等部门信息平台和数据资源,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故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分级分类开展监测预警和针对性帮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推动建立低收入人口核查比对、动态调整、联动处置等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确保实现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人社局、区残联等相关部门)
三、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增强行动自觉,切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借鉴脱贫攻坚中形成的好机制、好措施,积极主动理思路、定目标、强措施,以持续攻坚、持续奋斗的姿态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负起本部门、本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责任,加快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直接推动、专职科室和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按照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精心谋划、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
(三)强化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准确把握、精准领会中省市最新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要求,同步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办事处的业务指导,确保本部门、本行业系统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地。同时,按照各工作组责任分工,主动加强与市级相关行业部门的横向沟通,共同研究制定、推动落实、协商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措施及难点问题,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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