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秦都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咸阳市秦都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6日
秦都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其合法权益,按照省、市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我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街道办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求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切实落实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的具体要求,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认真履行民生兜底保障责任,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二、行动安排
(一)实施阶段(2024年11月5日-2025年3月25日)。 紧扣“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工作任务要求,周密组织实施,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总结阶段(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31日)。
各街办要认真总结“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做法,对有效做法和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对存在的普遍问题和困难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和意见。
三、工作任务
(一)精心安排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各街道办要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根据冬季气候特点,开展街面巡查救助,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逻排查、检查力度,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要充分发挥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工作特点,动员其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密切关注拒不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情况,对出现危及生命情况的流浪乞讨人员采取果断措施,开展积极救助,对劝导后不愿进站受助人员,为其提供口罩、衣物、食物等物资,帮助其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同时适当扩大救助面,确保流浪乞讨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盗被抢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二)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工作成效。各街道办要切实加强与公安、卫生、城市管理、市救助站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协作,联合开展救助行动,畅通救助渠道。要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群防群助网络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街头主动救助模式,遇有紧急事项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要重点关注车站、繁华街道、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重点关注务工不着、露宿街头、流浪未成年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重点关注严寒天气、冰冻雨雪、气温骤降、夜间凌晨等时段,积极劝导、引导临时遇困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或临时救助场所接受救助。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加大巡查频次,耐心劝导、引导各类临时遇困人员接受救助。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全方位展现救助理念与政策内容,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推广和广泛宣传,传递救助管理工作正能量。同时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宣传力度,邀请爱心人士、普通市民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虚心听取民意,增进沟通了解,推动宣传及救助工作的创新。在救助工作中,全体救助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了“救助最困难的人、保护未成年人、教育好逸恶劳的人、安置无家可归的人”的救助理念,形成良好救助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制定好冬季救助工作预案。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切实兜住民生保障底线,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民政部工作要求,切实履职尽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要义,把专项救助行动列为当前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市 救 助 站 电 话:33737342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电话: 3321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