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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审批通知发放流程 及相关工作职责的

发布时间: 2025-12-12 10:23:04 来源:

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

为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的精准性、科学性、规范性,使有限的补贴资金更公平、更有效地惠及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群体,根据《咸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咸政办发(2016)33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加强秦都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补贴标准及提交材料

(一)申请对象

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为具有咸阳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1-3级低收入残疾人其他困难残疾人是指因家庭遭受突发性事件、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家庭成员大病致贫等原因而造成的生活困难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对象为具有咸阳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1-2级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三)提交材料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以书面形式自愿申请,申请人须真实详细填写《陕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和《咸阳市秦都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承诺书》,提供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银行卡、一寸照片,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还需提供低保证明和低保边缘证明。以上申请材料提交一份,承诺书在街办保存。

二、存在重复领取和错误领取的情况

(一)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二)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1、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

2、经审核已基本康复的人员;

3、拥有消费类或经营类机动车辆(摩托车、农用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的残疾人;

4、拥有门面房或购买商品房并对其进行高标准装修的残疾人;

5、日常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一般居民生活标准的残疾人:

6、本人或其监护人、抚养人、赡养人开办企业的残疾人;

7、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残疾人。

三、社区职责

(一)社区初审

①申请人身份(是否本人或者是否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②户籍情况(是否为秦都区户籍);③残疾人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残疾等级等情况);④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困难情况(核查是否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⑤排除特殊情况(是否有注意事项内容);⑥指导申请人真实详细填写《陕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和签订告知承诺书;⑦将初审合格申请人情况在社区公示栏公示至少5天,对无异议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材料和承诺书一并报街办审核(每20号前上报)。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二)动态监管及时上报

社区通过入户走访、视频查看等方式进行每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工作。做好辖区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台账,规范化登记。按时上报街办调整及退出两补的情况:(1)残疾人退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范围、其他困难情况消除后,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3)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残疾人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等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于次月停止发放补贴。(5)对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止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重新按照程序申请补贴。(6)社区对每个申请补贴残疾人必须通过企查查软件进行企业法人数据比对。(7)社区必须询问残疾人是否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残疾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

(三)主动发现

通过入户走访、大数据监测等,主动发现自愿申领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并协助残疾人申领补贴,实现“政策找人”。对新纳入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范围的残疾人,对新领取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疾人知晓政策但并未提出补贴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再次提出申请的,及时受理,补贴资金从申请当月计发,不予补发。

四、街办职责

(一)街办审核

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做好指导社区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初审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1)申请人身份(是否本人或者是否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2)户籍情况(是否本地户籍,非本地户籍可通过“跨省通办”进行办理);(3)残疾人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残疾等级等情况);(4)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通过低保系统中查询是否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5)街办应该每月对本街办所有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数据和低保、低保边缘、死亡、特困比对尽力排查出重复领取情况;(6)街办应每月建立本街办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台账,清楚补贴领取人员有多少低保户、多少低保边缘户,一级多少人、二级多少人。(7)对新申请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承诺书留在本街办),以正式文件形式报残联和民政局审批审定,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社区,并告知原因。

(二)动态监管,及时上报

街办每月核实社区排查的动态监管核查信息情况,做好辖区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台账,按时上报区残联、区民政调整及退出两补的情况:(1)残疾人退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范围,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3)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残疾人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等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于次月停止发放补贴。(5)对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止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重新按照程序申请补贴。

(三)两个系统,数据精准

确保每月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和一卡通系统数据一致,每月对系统内的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进行调整,做到及时退出确保人员信息及数量准确无误;每月将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信息录入惠民资金“一卡通”系统,认真核实信息的准确性,确保线上、线下发放数据一致。

五、区残联和民政局职责

(一)残联审批

残联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报同级民政局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街办,并告知原因。残联要加强残疾人证评定、核发及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反映残疾人需求,残疾人证到期前,提前6个月提醒残疾人重新换领残疾人证,以免影响申领补贴。

(二)民政审定

民政局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进行系统核对工作,完成后报财政局。民政局要履行牵头统筹职责,做好补贴资格认定,规范补贴审核发放监管,政策衔接及制度建设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违规办理补贴等情况发生。

(三)数据比对

民政局和残联应每月开展一次补贴数据比对,民政局负责比对残疾人低保、低保边缘、特困、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等经济变化情况;残联负责比对残疾人证迁出、过期、冻结、注销等残疾人证状态变化情况;民政局、残联应通过入户走访,视频查看、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抽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复核。

(四)夯实年审

每年9月份开展一次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审工作,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正规有序数据准确。

(五)落实资金

合格材料由民政会同残联报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确保两补资金通过惠民资金一卡通按月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咸阳市秦都区民政局     咸阳市秦都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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