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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 2021-12-01 10:38:32 来源: 区残联

(一)申报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备一定劳动能力,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有创业意向或已经创业且需要帮助的秦都籍残疾人。

2、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的残疾人。

3、对进入市场或其他经营场所,从事个体经营或由街道(乡镇)、社区安排,在社区内从事个体经营和便民服务的残疾人。

4、申请扶持的残疾人自主创业者或从事个体者经营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合法且具备可持续经营的潜力。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

对于符合扶持条件的残疾人,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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