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将咸阳市秦都区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2024年,市局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55.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1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5.85亿元。截止2024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53.97亿元,未超过省市下达限额,具体如下:
一、市局核定我区2024年的一般债务限额9.17亿元,转贷我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01亿元、再融资债券0.08亿元。截至2024年底,全区一般债务余额8.22亿元,未超过省市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市局核定我区2024年的专项债务限额45.85亿元,转贷我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8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6.97亿元、再融资债券4.89亿元。截至2024年底,全区专项债务余额45.75亿元,未超过省市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咸阳市秦都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7日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