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将咸阳市秦都区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2023年,市局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42.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6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04亿元。截止2023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41.12亿元,未超过省市下达限额,具体如下:
一、市局核定我区2023年的一般债务限额8.63亿元,转贷我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2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0.88亿元、再融资债券0.36亿元。截至2023年底,全区一般债务余额7.23亿元,未超过省市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市局核定我区2023年的专项债务限额34.04亿元,转贷我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83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2.83亿元、再融资债券0亿元。截至2023年底,全区专项债务余额33.89亿元,未超过省市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咸阳市秦都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日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