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区住建局编制了《咸阳市秦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区住建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局办公室(具体地址:咸阳市秦都区富泉路住建局办公楼401室)咨询。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区住建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咸阳市秦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区住建局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www.snqindu.gov.cn/zfxxgk/bmjbxxgkml_1/zfbm_22993/qzfhcxjsj/gkzn_23201/;指定地点为:咸阳市秦都区富泉路住建局办公楼401室;公开时间为:网上 24 小时公开,指定地点为工作时间;联系电话: 029-33568903 。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区政府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操作。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区住建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咸阳市秦都区富泉路住建局办公楼401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33568903
电子邮件:jiansheju9165@163.com
邮政编码:712000
·受理程序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
申请表.doc》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区住建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子站下载,也可以到区住建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 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
申请表.doc》。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局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