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公开指南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单位职能
  • 机构设置
  • 单位领导
  • 政策文件
  • 单位信息

单位职能

1、拟定全区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和监督检查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执行国家统计统计标准,贯彻全国统一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
    3、会同和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和全区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报、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究、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开展统计分析及统计咨询服务,为区党政机关制定计划、宏观管理等提供定性定量的决策依据;
    4、统一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区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6、负责管理区城镇经济抽样调查队工作;组织指导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目标责任的考核工作;
    7、承担有关统计科学项目的研讨工作;
    8、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咸阳市秦都区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6104020006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中路1号  邮编:712000  网站地图   运维电话:33229271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陕ICP备1300688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