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秦都区审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咸阳市秦都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结合秦都区审计工作实际,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审计信息
秦都区审计局主动公开的审计信息,是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我局机构设置、职能、审计法规、办事指南、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宣传审计政策,服务广大群众。
(一)公开内容
1、区审计局领导介绍、分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区审计局内设机构的职责、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
3、区审计局业务管理事项名称、政策法规、规范文件、办事指南及办事程序等。
4、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审计信息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http://www.snqindu.gov.cn)、机关工作指南标牌、公开公告栏等形式。
(三)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审计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上级审计部门以及省、市政府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可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全部或部分公开;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审计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咸阳市审计局及其直属机构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审计信息。
(一)受理机构
单位名称:咸阳市秦都区审计局
办公地点: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秦都区政府5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9-33225198
电子邮箱:qindushenjiju@163.com
邮政编码:712000
(二)申请与提交
1、申请公开的提出
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如实填写《秦都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地址:《申请表.doc》。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下载后填写的《秦都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秦都区审计局电子邮件箱。
(2)通过信函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下载后填写的《秦都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发送到秦都区审计局,并在信函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通过口头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电话、当面等口头提出申请,应详细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
(三)申请受理
(1)审查
A、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B、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并出具《秦都区审计局受理公开信息申请告知书》。
(3)答复
区审计局收到审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答复时,应按下列情形以《秦都区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向申请人告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审计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审计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审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区审计部门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审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四)申请公开的监督
申请人认为受理部门未依法履行审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区政府监察部门投诉。
咸阳市秦都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029-33229061 办公地点: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