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咸阳市秦都区大数据管理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秦都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文林路西口市民服务中心18楼
咨询电话:029-33257505
电子邮箱:dsjj33229176@163.com
通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文林路西口市民服务中心18楼
邮政编码:712000
受理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文林路西口市民服务中心18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明,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
秦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申请人可下载《
秦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咸阳市秦都区大数据管理局”,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
秦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方式将《申请表》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电子邮件时,应回复受理情况。
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填写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受理机构联系答复。对需索取书面政府信息的,请到受理机构按有关规定获取。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