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咸阳市秦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6-06-04 09:48:13 来源:咸阳市秦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作者:
【字体大小:

江苏捷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隆卫平与你单位(咸秦劳人仲案字[2025]第509号)因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经公开开庭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委作出咸秦劳人仲案字[2025]第509号《裁决书》,缺席裁决如下: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5年4月19日起存在劳动关系。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告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你单位可到咸阳市秦都区文林路西口秦都区市民服务中心9层9004室领取上述《裁决书》。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咸阳市秦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3日

[网络编辑:秦都区数据局王佳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