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办事处王家庄村区域,拟征收土地面积0.7207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件。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主。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城市批次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共设施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第二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公告期限
本次拟征收土地公告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13日。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由区政府委托陈杨寨街道办事处会同有关部门于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13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以及其他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陈杨寨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核。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办事处和王家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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