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咸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三批)的通知》(咸司发〔2023〕109号)要求,现将全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第三批)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附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三批)统计表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5日
附件: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三批)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