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共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9-26 15:51:21 来源: 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区的4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咸阳市秦都区张亚玲糕点店经营的老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店共加工抽检不合格的老蛋糕10公斤,依据《陕西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罚款2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

二、咸阳福瑞盛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阿维菌素项目。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共销售抽检不合格的白菜13.60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1.60元。

三、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二食堂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10.00元。

四、咸阳市秦都区陈马西锋蔬菜经营部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克百威项目。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购进抽检不合格批次的豇豆8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200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6.00元。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