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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5-08 10:20:00 来源: 秦都区市场局


近期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餐饮食品、糕点等5大类4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大类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世纪大道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咸阳市彩虹商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规格型号为260克/袋的多味葵花籽(烘炒的),霉菌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富平县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6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草莓抽检项目包括烯酰吗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

2.春笋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甲基异柳磷、克百威。

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和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胭脂红、氯霉素、铬(以Cr计)。

      2.调理肉制品(非速冻)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铬(以Cr计)。

3.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氯霉素。

4.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氯霉素。

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寿司(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四、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钙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干样品,以Al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霉菌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标准规定炒货及坚果制品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25 CFU/g。造成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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