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咸阳市秦都区晓小雨经营的沃柑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苯醚甲环唑。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产地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3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20.00元。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咸阳市秦都区晓小雨经营的沃柑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苯醚甲环唑。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产地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3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20.00元。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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