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2大类5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大类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问题、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咸阳市秦都区晓小雨的便利店销售的沃柑,苯醚甲环唑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咸阳市秦都区张兴旺卤肉店加工的卤猪肘子,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咸阳市秦都区张兴旺卤肉店加工的卤猪耳朵,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咸阳市秦都区张兴旺卤肉店加工的卤猪头肉,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玉泉第二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金华口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规格型号为500克/袋的瓜子(山核桃味),过氧化值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